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论文著作权转让协议
  甲方:论文全体作者
  乙方:《福建江夏学院学报》编辑部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本转让书签署之日起,甲方同意将该论文著作权中的汇编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乙方。上述著作权包括该论文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及其他形式的著作权。
  在签署本转让书时,甲方作如下保证并对其负全部责任:
 (1)上述论文是作者独立创作的原创作性作品,未曾发表过;
 (2)该论文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
 (3)该论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
  同时甲方承诺:
 (1)该论文将不会在其他刊物上发表;
 (2)该论文全体作者已知晓并同意在该论文发表后由《福建江夏学院学报》编辑部按该编辑部的稿费标准以人民币一次性支付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及其他形式版本的稿费。
 (3)签署者保证其本人具有签署此转让书并做出各项承诺之全权,本转让协议对全体作者均有约束力。
  本转让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在乙方退稿或甲方在论文发表前撤稿,则本协议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