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鑫良;
<正>日本中村修二及其蓝色发光二极管职务发明创造诉讼案例,是迄今国际上职务发明创造的一个经典案例。这一蓝色发光二极管发明创造,后来获得了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此奖者共三位,即当年日亚公司技术员中村修二和名古屋大学教授赤崎勇及他的研究生天野浩,其中贡献最大的应当数在日亚公司将该发明创造付诸产业化实施的中村修二。记得我和家人围着电视机看到蓝色发光二极管发明创造获得了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的这条电视新闻,当时电视报道介绍说
2017年04期 v.7;No.36 2-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181K] - 刘强;蒋芷翌;
对价理论是现代英美合同法的核心理论之一,充分对价原则是在美国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在职务发明中,美国法院通常采用附和合同理论作为裁判雇主与雇员签订的提前转让发明协议效力的主要依据,此时充分对价原则成为重要法律原则。充分对价主要适用于执行雇主任务或者利用雇主物质技术条件完成职务发明等情形。根据相关司法实践,雇主给予雇员奖金、提升工资、晋升职位,以及对于自由雇员允诺继续雇佣等均符合充分对价的要求,而雇主已经承担的合同义务则不构成充分对价。借鉴美国司法经验,我国可以将职务发明"合理的报酬"修改为"充分的报酬",并明确"充分的报酬"计算标准以及不符合"充分的报酬"情形。
2017年04期 v.7;No.36 6-13+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410K] - 唐素琴;刘昌恒;
跨国公司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当前,跨国公司吸引了中国大量的科研精英加入了其庞大的研发队伍,对跨国公司职务发明报酬的认定具有现实意义。论文首先对跨国公司的概念予以界定,然后重点论述了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模式及其对职务发明报酬的影响,并进一步对职务发明纠纷中报酬的认定因素以及其他影响职务发明报酬的因素进行了分析,从而为我国立法、司法规制跨国公司职务发明报酬问题提供一定的借鉴。
2017年04期 v.7;No.36 14-21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23K] - 瞿昊晖;杨建平;
我国对职务发明奖酬性质及奖酬纠纷诉讼时效计算的法律规定并不明晰,引发理论认识的分歧与实务标准的模糊,直接影响发明人权益保护和社会关系稳定。解决职务发明奖酬纠纷诉讼时效适用困境,首先应明晰奖酬之债权性质,进而通过对奖酬纠纷诉讼时效的定性分析,明确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原则性规定,并对奖酬纠纷进行类型化分析以确定期间起算时间,构建起明确而完善的职务发明纠纷诉讼时效制度,切实保障发明人权益。
2017年04期 v.7;No.36 22-28+55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38K] - 彭耀进;
如何利用职务发明奖酬制度以促进创新,是目前我国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荷兰在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构建中,采用奖酬自决且仅在极为特殊的情形下法律才选择介入的模式。这种模式重视企业为创新主体,实现了激励企业整合资源以创新的功能,同时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雇员发明人的创新积极性。我国在进行职务发明奖酬制度的构建时,可以借鉴和学习荷兰的经验,以奖酬自决为基础,特定条件下法律才介入赋予奖酬。在确定奖酬数额时,不宜法定具体比例,而是可采用各项因素综合评定。
2017年04期 v.7;No.36 29-38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1363K]